《浙期汇商品期货交易规则》(以下简称《规则》)是由浙江期货交易所制定的,规范商品期货交易秩序,保障交易安全和公平竞争的规章制度。投资者参与浙期汇期货交易,应严格遵守《规则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
开户与销户
一、开户
- 投资人应年满18周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- 选择一家期货公司进行开户,提供身份证、银行卡等所需资料。
- 通过风险测评,缴纳保证金,即可开立期货交易账户。

二、销户
- 投资人如有销户需要,应向期货公司提出书面申请。
- 经期货公司审核无误,销户手续方可生效。
- 销户后,投资人的期货账户将被注销,保证金按照规定进行退还。
交易流程与结算
一、交易流程
- 委托下单:投资者通过交易终端,输入品种、价格、数量等信息,委托期货公司进行交易。
- 撮合成交:交易所将投资者委托单与其他投资者的委托单进行撮合,成交后形成交易合同。
- 资金清算:交易完成后,交易所将按规定对投资者的交易账户进行资金清算。
二、结算
- T+1交收结算:商品期货合约采取T+1交收结算方式,即合约到期后第2个交易日进行结算。
- 实物交割:对于实物交割品种,投资者可在合约到期日选择实物交割。
- 现金结算:对于现金结算品种,投资者在合约到期日可平仓或以标的指数平仓。
风险管理与违规处理
一、风险管理
- 保证金制度:通过收取保证金,确保投资者有足够的资金履约。
- 风险预警与强制平仓:当投资者持仓风险过大时,交易所将发出风险预警,并可能强制平仓。
- 投资者教育:交易所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,提升投资者的风险意识。
二、违规处理
- 违法违规行为:包括内幕交易、操纵市场、不履行合约义务等。
- 处罚措施:根据违规严重程度,交易所可采取责令改正、通报批评、罚款直至吊销会员资格等处罚措施。
信息披露与投资者保护
一、信息披露
- 交易信息披露:交易所实时公布成交信息、持仓信息等市场数据。
- 风险警示披露:交易所对风险品种、风险事件等进行风险警示。
- 财务信息披露:交易所定期公布财务信息,保障投资者知情权。
二、投资者保护
- 监察执法机制:交易所建立严格的监察执法机制,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。
- 投诉受理机制:投资者如有投诉需,可向交易所或证监会投诉。
- 维权渠道保障:交易所提供多种维权渠道,包括维权咨询、受理申诉等。
《浙期汇商品期货交易规则》是保障浙期汇期货交易安全、公平、有序进行的重要制度。投资者参与期货交易,应深入了解《规则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增强风险意识,理性投资,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工具,规避风险,实现稳健收益。